2025年稅務新制上路知多少?4面向教你投資理財需要知道的事

2025年稅務新制上路知多少?4面向教你投資理財需要知道的事

前言

隨著2025年到來,臺灣將實施一系列稅務新制,影響層面涵蓋綜合所得稅、營業稅、扣繳義務制度以及房屋稅2.0。雖然每年五月要繳個人綜合所得稅真的很不情願,但畢竟國民義務是不能夠逃避的,所以不論是個人或企業,了解這些政策變動都是很重要的一件事,也能成為未來稅務規劃的關鍵。本篇將為讀者們深入淺出解讀四大稅務新制,幫助讀者了解稅務新制。

 

2025四大稅務新制概述

2025年的稅務新制旨在提升稅制公平性及效率,涵蓋以下四大重點:

  • 扣繳義務擴大:讓更多支付方承擔扣繳責任,促進稅務透明化。
  • 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提升:減輕個人稅負,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將直接受益。
  • 營業稅起徵點上調:減輕小規模營業人的稅負壓力,促進小型經濟活動。
  • 房屋稅2.0:透過差別稅率,合理分配稅負,並促進住宅資源的有效利用。
扣繳義務制度

扣繳義務制度的改革是2025年稅制的重要變革之一。

新的扣繳範圍

從2025年1月1日起,扣繳義務人的範圍將涵蓋所有給付所得的公司、合作社、法人、獨資組織及合夥組織事業。新制的明確規定,讓扣繳義務不再局限於個人或特定法人,而是涵蓋所有給付所得的法人事業體。無論是發放薪資、佣金或分紅,給付方均需依規定代扣並申報,納稅的透明度及管理需求大幅提高。

非居住者繳稅

延長非居住者所得的扣繳稅款繳納、憑單申報和填發的期限。如果這些期限碰上連續3天以上的國定假日,申報期限可以延長5天。

補充說明 : 非居住者定義

(1) 華僑、外籍人士、大陸人士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,而於同一課稅年度內(自1/1 至同年12/31 止)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滿183 天之個人

(2) 本國人士在臺已被戶政單位除戶籍(即在台無住所),且同一課稅年度在臺居留天數未滿183 天者

扣繳義務擴大的影響與應對

扣繳義務制度的改革旨在提升稅務透明度,避免漏稅或錯報情形。但對企業而言,扣繳作業的複雜性增加,可能需要重新檢視內部財務管理流程。例如,企業應檢查現有支付流程是否符合規範,並加強與稅務與會計顧問的合作,確保準確申報,避免國稅局後續找上門的麻煩。

 

綜合所得稅

2025 年起,綜合所得稅的基本生活費、免稅額及其他扣除額將全面調高。例如,基本生活費由原本的 20.2 萬元上調至 21 萬元,標準扣除額提高至 13.1 萬元(單身者)及 26.2 萬元(夫妻),降低納稅負擔,也讓更多中低收入者受益讓我們來看看以下列表吧 !

基本生活費及扣除額調整表

綜合所得稅免稅資格門檻表

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,立法院三讀修正所得稅法第 17 條條文,使得租屋租金從現行的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,對於租屋族來說是減稅的福音,換算下來,單身的租屋族群,年度所得低於 62 萬 6000 元( 44.6 萬 + 18 萬 ),可不須繳稅。

補充說明 : 列舉扣除與特別扣除的主要差異

綜合所得稅級距也有做調升,雖然幅度不大,但大家快來看看自己適用的稅率有無變動吧 !

綜合所得稅級距調整表

其他免稅額調整表

基本所得額免稅額與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的提升,主要讓兩類族群受惠,高所得者及有購買保險的家庭或個人。免稅額度的提升不僅反映了經濟成長與通膨調整,更體現政府支持財務風險分擔與鼓勵合理稅務規劃的用意。

過去台灣有許多中小企業西進前往大陸開闊商業版圖,如今第一代人多數面臨退休、出售股權、境外資產回台等議題,而即使是在台灣的中小企業也是以外銷為主,承作三角貿易,海外公司股東分紅時,自然也以外幣收入認列基本所得免稅額度回台繳稅,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的提升或多或少緩解了現階段的需求。

在保險方面,台灣過去一直是以高利率儲蓄險為存錢導向的社會,儲蓄險扮演著消除市場上過多游資的腳色。過去幾年保險政策的改變,轉換成高保障保單、分紅保單、投資型保單的推出,消費者依然踴躍投保,不少高資產客戶保險死亡給付已達到額度,現階段的額度提高不僅為消費者提供高額的稅務規劃額度,也讓保險市場擴大容量來消除市場上的游資,避免在高利率儲蓄險消失的現在,讓國人受詐騙金額數與人次持續攀升。

 

營業稅

營業稅改革聚焦小規模營業人及電子發票管理。

起徵點上調

減少小型營業人的稅負壓力,新制將營業稅免稅門檻提升:

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10萬元行業免稅,適用於以下商品生產與銷售的業別:

  • 製造業:包括生產、加工等製造型企業。
  • 手工業:手工製品、藝術創作相關業者。
  • 農林業、畜牧業、水產業:從事農產品、牲畜及水產生產及銷售的業者。
  • 包作業、印刷業、公用事業:如工程承包、書籍印刷及公用服務業者。
  • 飲食業及娛樂業:如餐廳、酒吧及娛樂場所經營者。

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5萬元行業免稅,適用於以下商品生產與銷售的業別:

  • 服務業:如理髮業、沐浴業、旅宿業。
  • 勞務承攬及技術服務業:包括裝潢、修理、廣告、技術設計及代辦業。
  • 租賃及倉儲業:提供物品出租及倉儲服務的業者。
  • 公證業及行紀業:提供法律認證及代理服務的業者。
電子發票規範

行政院已核定 113 年 8 月 7 日修正公布之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,電子發票已成為營業稅管理的重點,營業人須按時將開立的電子發票上傳至財政部平台,未依規定者將得處新臺幣 1,500 元以上 15,000 以下罰鍰。藉此促進稅務數位化,也利於監控逃漏稅行為。

 

房屋稅2.0

修正《房屋稅條例》部分條文,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,114年5月正式開徵。房屋稅2.0的核心在於公平稅負,引入全國歸戶與差別稅率以鼓勵合理使用房屋資源。

( 資料來源 : 財政部 )

差別稅率解析

自住或特定出租情況的房屋(稅率 1.2% 或更低)

  • 自住使用:如果房子是屋主自己住,而且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只有這一戶,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,稅率為 1%。
  • 公益出租或土地設定地上權房屋:若出租符合政府規範,稅率為 1.2%。

出租房屋或共有房屋(稅率 1.5% – 2.4%)

  • 如果房子是出租使用,且租金申報符合所得稅法標準,稅率最低(不管直轄市、非直轄市)為 1.5%,最高可達 2.4%。
  • 如果房子是繼承取得且為共有,適用相同的稅率範圍。

建商 (起造人) 待售的新房屋(稅率 2% – 3.6%)

  • 如果是建商蓋好的新房,但還沒賣出去(有使用執照的房屋),稅率最低為 2%,最高可達 3.6%。

其他住家用房屋(稅率 2% – 4.8%)

  • 其他情況下的住家房屋,可是房屋所在地區為直轄市或非直轄市,稅率最低為 2%,最高可達 4.8%。

房屋稅從 「縣市歸戶」 改為 「全國歸戶」是最大的改變,在計算房屋稅時,房屋的數量不再依據持有人在不同縣市擁有的房屋分開計算,而是將持有人在全台灣範圍內的房屋數量合併計算。

過往因縣市分開計算的規則,部分多房屋持有者能在不同縣市享受優惠稅率,造成稅負不均。實施全國歸戶後,持有多房屋的所有權人需負擔較高的稅負,促進稅制公平,也增加政府稅務收入。提高課徵非自住房屋稅率,除了抑制投機炒房行為,更能夠透過增加屋主負擔,促使多房房東將房屋投入租賃市場,增加市場供應量,搭配上述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改動,健全全台灣房屋租賃市場。

 

結語

2025年稅務新制的實施,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,都有著一些不小的變動。對個人而言,善用扣除額提升減輕稅負,尤其對於租屋族來說更是一大利好消息,在現在高房價的時代,相關的政策性改動讓能夠受惠的國人有大幅度的增加;另外,對高資產族群與高海外所得族群來說,也有在稅務規劃上的一些好處;對企業來說,則需加強稅務合規管理以適應新的扣繳及發票規範,在符合法律規範的情況下忠實報稅義務,避免衍伸不必要的行政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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