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合法變非法 轉賣預售屋可能面臨什麼罰則?

 

政府從2020年底陸續推出數波打炒房政策,特別針對預售屋市場,到底下了多少緊箍咒?本文帶著讀者,將從現有政策、執法作為,最後點出未來政策方向。

 

第一步--預售屋納實價登錄、禁轉紅單

 

從 2021 年 7 月 1 日上路,管控預售屋交易的七項新制上路:

 

一、預售屋須於銷售前備查

新制規定建商銷售預售屋時,應在建案開始銷售前,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,報請地方政府備查。

 

二、成交後即時申報

不論是建商自售,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,都必須在簽買賣契約日起 30 日內,申報成交價格等資訊。

 

三、授權地方政府查核權

為確保申報登錄資訊的正確性,從 2021 年 7 月 1 日起,地方政府可以向交易當事人等,要求查閱相關文件或提供說明,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的案件,將有權向稅捐處、銀行等單位,查閱相關文件。

 

四、加重屢犯罰則

對於未依規定時限申報、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者,新制上路後,政府有權按戶或按棟,處以 3 萬至 15 萬元罰鍰,若已二度開罰且仍未改正者,更可加重處罰,按次處 30 萬至 100 萬元罰鍰。

 

五、紅單交易納管

現在銷售預售屋在收受定金時,應以書面契據為主,如簽署預約單等模式,並同時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,且賣方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、簽約的權利,或其他不利於買方的事項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
 

六、禁止轉賣紅單

在這一波打炒房政策當中,更約束買家,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,若違反規定,將按每戶或每棟,處 15 萬至 100 萬元罰鍰。

 

七、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

若預售屋買賣的定型化契約,有違反內政部所訂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,政府將會直接按每戶或每棟,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。

 

第二步--多項措施上路 大稽查隨後跟上

 

各項管制措施上路後,中央更帶動發動數波聯合稽查,每次皆動員地方政府、公平會及財政部國稅局等相關單位,除裁罰違規交易案之外,也對廣告不實、逃漏稅等行為開罰。

根據內政部資料,從 2021 年第 3 季至 2022 年第 1 季,合計五波聯合稽查中,裁罰件數已經突破百件,裁罰金額總計更超過 2,400 萬元。

內政部亦表示,各縣市政府仍會持續辦理例行性稽查作業,由中央發動的聯合稽查,則是視不動產交易市場狀況,不定期發動;針對各件違規情形,呼籲地方政府從重開罰。

 

預售屋交易管制措施

 

項目 現行政策 未來方向
上路時程 2021 年 7 月 1 日起上路 視立法情形而定
管制內容
  • 預售屋須於銷售前備查
  • 成交後即時申報
  • 授權地方政府查核權
  • 加重屢犯罰則
  • 紅單交易納管
  • 禁止轉賣紅單
  •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
  • 限制換約轉售
  • 加重裁罰炒作行為
  •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
  • 管制法人購置住宅
  • 解約申報登錄

 

第三步--未來擬禁止預售屋換約、管制法人買住宅

 

繼2021年推動的新制後,目前行政院已經提出新版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修正案,未來下一波新的打炒房政策,將再推出五項管制措施:

 

一、限制換約轉售

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,簽約之後,買家只能讓約或轉售給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等家人,除非有特殊情形,否則不得再轉售給第三人,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換約轉售。違規者可按戶或按棟,處罰 50 萬至 300 萬元。

不過,考量到部分買家可能因為非自願情形,或是有重大資金需求,而需要脫手房屋,內政部擬開放受到強制執行、重病需長期療養、非自願失業,或遇到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的對像,經地方政府核准後,可以不受轉賣限制。

 

二、加重裁罰炒作行為

未來明確規範,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、透過通謀虛偽交易,營造熱銷假象、利用違規銷售,影響市場交易秩序、壟斷轉售牟利,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的行為炒作,可以按交易戶數、棟數,或是筆數,裁罰 100 萬至 5,000 萬元,經限期未改正者,還可連續處罰。

 

三、建立檢舉獎金制度

大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,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,可提供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,如經查證屬實,未來可以從實收罰鍰中,拿到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獎金。

 

四、管制法人購屋

針對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,未來將改為全面許可制,並限制取得後於 5 年內,不得移轉或預告移轉。

 

五、解約申報登錄

若預售屋買賣契約解約,建商應於 30 日內重新申報登錄,違規者將按戶或按棟,處罰 3 萬至 15 萬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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